防雷接地一般指的是建筑物直擊雷防護接地系統,根據建筑物防護類別不同,分為三類,一、二類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線接地電阻≤10歐姆,三類建筑物要求≤30歐姆。
保護接地,工作接地要求是≤4歐姆,沒有綜合接地這個說法或者說法不規范,應該叫共用接地,就是各種接地利用一個統一的接地裝置,接地電阻按各種接地要求中小的,一般要求≤1歐姆。
接地的測試點是都測試一下,因為同一個接地,從不同地方測試,結果會有差別,多次測量更能較為準確反應接地電阻值。
形成的文字資料,根據你的需要自己安排即可,或者有官方的表格。
并不是每個接地類型分開后在做綜合接地,這個就看你的實際需求,需要做單獨接地就做獨立地網,如需做共用接地,那就把幾個地網連接起來。希望能夠幫助你。
第三類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
第3.4.1條
第三類防雷建筑物防直擊雷的措施,宜采用裝設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網(帶)或避雷針或由這兩種混合組成的接閃器。避雷網(帶)應按本規范附錄二的規定沿屋角、屋背、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擊的部位敷設。并應在整個屋面組成不大于20m×20m或24m×l6m的網格。
平屋面的建筑物,當其寬度不大于20m時,可僅沿網邊敷設一圈避雷帶。
第3.4.2條
每根引下線的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大于30ω,但對本規范第2.0.4條二款所規定的建筑物則不宜大于10ω。其接地裝置宜與電氣設備等接地裝置共用。防雷的接地裝置宜與埋地金屬管道相連。當不共用、不相連時,兩者間在地中的距離不應小于2m。
在共用接地裝置與埋地金屬管道相連的情況下,接地裝置宜圍繞建筑物敷設成環形接地體。
標準要小于10歐姆,如果用特殊電子設備就要低于4歐了
防雷接地電阻無論在哪一級防雷中,都是一樣的,防雷接地電阻要求是不大于10歐姆。
但現在有很多都是將防雷接地,強電保護接地,弱電保護接地,儀表接地等系統連在一起而成為綜合接地系統,這樣接地電阻就限定為不大于1歐姆。
如果防雷接地僅與強電的保護接地系統連接,那么要求的接地電阻就為不大于4歐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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